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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通肇事處理 莫信網帖誤傳

來源:人民日報 作者:佚名 日期:2014年06月16日 字體大小:【
    最近,一篇題為《一位退休交警的微信,有車的朋友一定要存!》的文章,建議發(fā)生交通事故后遵循“不墊付、不探望、不調解、沒有錢”的原則,在網絡上傳播很廣,有不少人甚至表示要留作備用、以防萬一。這篇文章的內容可信嗎?所給的提示是否符合實際?針對文章中的說法,記者向警方、保險公司有關人士以及法律專家一一求證。

  出事故先找110和保險公司?

  網帖建議,“出了事故不要害怕,立刻打110和保險公司;對方傷重請直接撥120,你留在現(xiàn)場等交警”。對此流程,不少網友信以為真。

  北京安杰律師事務所律師詹昊不完全認同這樣的處理次序。他表示,根據(jù)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,車輛駕駛人在發(fā)生事故后,如果造成人員受傷,最先要做的應該是保護現(xiàn)場、搶救傷員,然后再撥打交通事故報警電話。

  深圳市交警局法制科科長李廣群提醒,“報警時,也并非一律撥打110,要視情況不同撥打不同號碼。對于尚未實行‘三臺合一’(即110、119、122三個報警臺進行整合)的地方,撥打122交通事故報警電話,可減少警情轉接時間?!?

  此外,對于網帖中“現(xiàn)場等交警”的說法,李廣群也認為不準確。“報警后,僅為財損事故且車輛可移動的,對現(xiàn)場拍照或標劃停車位置后,快撤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等候處理。車輛難以移動的,立即開啟‘雙閃燈’,在車后50米—100米(高速公路150米)以外設置警告標志。公路上發(fā)生事故后,應當組織車上人員疏散到路外安全地點,避免次生事故?!?

  “保險公司報案電話可在上述事項完成后再撥打?!崩顝V群說。

  “即使扣車也不墊付”正確嗎?

  網帖說:不要墊付。如果交警要扣車,你就讓他扣。15個工作日直接去交警大隊要驗車報告,不給驗車報告,立刻找行政科提出行政復議。

  “交警扣車,并不是為了強迫肇事車主墊付?!蹦暇┦泄簿纸还芫质鹿士聘笨崎L謝遜解釋說,“扣留車輛是保留證據(jù)和檢驗鑒定的需要,與是否墊付費用無關。并且,檢驗鑒定也不向事故當事人收取費用?!?

  針對“不要墊付”的說法,李廣群認為并不正確?!敖痪ㄖ獕|付醫(yī)療費、搶救費的對象有兩個:保險公司、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,并不包括當事人。但在實踐中,保險公司一般僅在責任限額內墊付醫(yī)療費;救助基金發(fā)育不完善,一般只對逃逸事故搶救費用墊付。出于各方面考慮,肇事車方在有責任情況下,可墊付全部或部分醫(yī)療費、喪葬費用,既是人道主義,也為后續(xù)處理打下良好基礎?!?

  “15個工作日的說法也沒有根據(jù)?!北本┦薪还芫窒嚓P負責人說,“需要進行檢驗、鑒定的,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(xiàn)場調查結束之日3日內委托具備資格的鑒定機構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定檢驗、鑒定完成的期限不得超過20日。超過20日的,應當報經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準,但最長不得超過60日。交通管理部門在收到檢驗報告后,會立即向當事人送達報告復印件,當事人并不需要向交警索要驗車報告?!?

  而對于網帖中所謂找“行政科”復議的表述,李廣群表示,“肇事車主就扣車有異議的,要向上一級機構(支隊)的法制部門提出,一般叫法制科,不叫‘行政科’?!?

  保險公司可“包辦”事故處理?

  網帖中說:事故后,“不要去醫(yī)院找打,也不要主動打電話調解;營養(yǎng)費、誤工費等受害方拿出的所有發(fā)票和證明,拿去保險公司都能報;你連面都不用出,保險公司幫你打官司,最后賠多少,完全不用自己管”。

  太保產險理賠部專家對此予以反駁?!皩τ谲囍魇欠耥毰闶芎θ说结t(yī)院處理有關問題,目前并無強制規(guī)定。但肇事方應關注受害人的治療情況,如傷情診斷報告、實際用藥情況等,掌握傷者的治療是否與交通事故相關聯(lián)。如果肇事方墊付了治療費用,就應注意保存好用藥明細、醫(yī)療費發(fā)票,便于日后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??傊?,到醫(yī)院探望,既是人之常情,也是對自身負責?!?

  至于保險公司會幫參保的肇事者打官司的說法,詹昊律師斷然否定。“從保險單約定而言,保險公司沒有義務幫助或協(xié)助車主應訴。此外,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規(guī)定,搶救費用超過責任限額的,由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先行墊付部分或者全部搶救費用,但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機構有權向交通事故責任人追償。即肇事車主需自行支付的費用,是早晚要掏的,并非賠多少完全不用自己管?!?

  “即使在肇事者、保險公司列為共同被告情況下,保險公司一方出庭答辯,也并不會代替肇事者抗辯。”李廣群表示。

  除此之外,“營養(yǎng)費、誤工費等受害方拿出的所有發(fā)票和證明,拿去保險公司都能報”,也被很多專家否認。

  李廣群表示,“一般來說,有人員受傷的事故中,是否賠償營養(yǎng)費用,要看醫(yī)囑;醫(yī)囑有注明的,按照當?shù)氐恼嫉南嚓P標準計算即可,不需要發(fā)票。誤工費用,需要出具相應的收入證明再計算,但最高不得超過平均收入的三倍;如果出具不了的,以當?shù)仄骄鶚藴视嬎??!?

  對于受害方拿出的所有發(fā)票和證明,拿到保險公司都能報的說法,江蘇蘇澤律師事務所主任丁久陽表示也是不正確的?!耙豢幢kU合同約定,二看事故責任比例,保險公司會進行審核,只依據(jù)保險合同約定、法律規(guī)定進行,不會支付所有維修、賠償費用?!?

  中國人保財險江蘇分公司理賠事業(yè)部副總經理盧勇其說,交通事故保險一般分為“交強險”和商業(yè)保險。后者包括第三者商業(yè)責任保險(簡稱“三責險”)、車上責任險及機動車輛損失保險(簡稱“車損險”)等。其中,“交強險”負責賠償對方、第三方損失;“三責險”負責賠償?shù)谌綋p失;車上責任險負責保險車輛所載貨物的直接損失或人員的傷亡;“車損險”保障己方損失。

  據(jù)了解,“交強險”“三責險”的理賠均要秉承按責賠償原則,需要根據(jù)事故責任比例來確定,不可能全賠全報。

  本期欄目統(tǒng)籌:陳亞楠

  編后:網帖《一位退休交警的微信,有車的朋友一定要存!》是假扮“技術帖”的網絡謠言典型:以內幕人士自居,冒充內行,實則沒有明確出處;提供看似貼心的建議,充滿感情,事實上邏輯混亂,很多細節(jié)不符合實際。盡管如此,這一網帖仍然被網民大量轉發(fā),甚至在沉寂了一段時間后,又多次“舊事重提”,引得不少網友留存?zhèn)溆?。這讓人不得不思考,謠言迎合了哪些情緒。

  有的車主企圖推卸本該承擔的責任,有的想走捷徑快速了結事故,有人不問真假、逢帖就轉,看似給朋友傳播了知識,實際上是在傳遞謬誤。網友的這些主觀因素,都是網帖廣傳謬誤的重要原因。怎樣拒做“謠言導體”?要從我做起,動動手,查權威媒體或部門的信息;動動嘴,向專業(yè)人士請教,不輕信沒有出處的建議,這樣才能斬斷謠言傳播的鏈條,凈化網絡空間。(曲哲涵 姚雪青 王昊男 呂紹剛)
[責任編輯:sasa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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