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半乘用車車內空氣不合格
來源:深圳商報 作者:佚名 日期:2014年12月12日 字體大小: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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昨天,深圳市發(fā)布《2014年乘用車車內空氣揮發(fā)性有機物(VOCs)專項調查報告》,報告顯示,接近半數(shù)乘用車車內空氣不合格。
今年8~10月,中國消費者協(xié)會指導深圳市消費者委員會,站在消費者視角,在深圳開展了此次專項調查,測試工作委托萊茵技術監(jiān)護(深圳)有限公司進行。
本次測試樣品由深圳市消委會通過媒體公開征集,共接到有效報名資料520份,在專業(yè)市場調查公司指導下,運用抽樣統(tǒng)計方法抽取51位報名者,由其自愿提供家庭用乘用車作為測試樣品,包括歐系、美系、日韓和國產(chǎn)等22個汽車品牌。
測試樣品要求,車輛為深圳牌照的家庭用小汽車;沒有經(jīng)過內飾改裝或除甲醛等處理;使用者在車內無吸煙使用香水等習慣;平時沒有裝載其他影響車輛異味的物 品;車主承諾檢測后三個月內不對車輛進行內飾改裝;行駛證注冊登記日期在1年以內的車輛且行駛里程在12000公里內(若異味嚴重,可不受此限制)。此次 測試指標包括苯、甲苯、二甲苯、乙苯、苯乙烯、甲醛、乙醛、丙烯醛等8種物質。
本次測試真實模擬消費者車輛使用的實際情況進行測試,以反映車輛日常使用中真正的空氣質量。測試分兩種模式進行:動態(tài)模式(駕駛模式),即模擬車輛發(fā)動機 和空調運作過程中的車內污染物釋放;靜態(tài)模式(停車模式),即模擬車輛靜置一段時間后的車內污染物釋放,如過夜后早上進入車內時的情形。
本次測試的51輛乘用車經(jīng)現(xiàn)場采樣,實驗室測試、客觀數(shù)據(jù)分析后進行綜合評價。測試結果表明,51輛車各檢測指標平均值均遠低于參考標準的限制,總體質量 表現(xiàn)較好。但從51輛車8個檢測指標的綜合評價來看,如果參考國家標準《乘用車內空氣質量評價指南》,51輛車中有31輛車的測試數(shù)值低于該標準中限值的 要求,占60.8%;20輛車高于該標準限值要求,占39.2%。如果參考國家標準《室內空氣質量標準》,51輛車中,有24輛低于該標準限值要求,占 47.1%;27輛車高于該標準限值要求,占52.9%。也就是說,按照上述兩個標準,51輛汽車車內空氣揮發(fā)性有機物(VOCs)不合格率分別為 39.2%和52.9%。
揮發(fā)性有機化合物(VOCs)
揮發(fā)性有機化合物(VOCs)是指熔點低于室溫,而沸點在50~260℃之間的揮發(fā)性有機化合物的總稱。通常包含多種已知對人體有害的致癌物,例如,苯、甲苯、甲醛、乙醛等。
目前VOCs的最重要來源是車內材料中,如皮革、塑膠、紡織品、薄膜、黏膠、油漆、密封材料、隔音材料等。這些可能是車本身的材料,也可能是后加的內飾。
如果乘用車內充斥著上述材料并釋放VOCs,加上車內空間狹小、完全密閉,以及車輛通常在室外溫度較高的環(huán)境下運行,車內空氣將嚴重危害健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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